前言
开发者(以下或简称“您”)在使用优量汇服务的过程中,您将与腾讯进行数据合作。为保护数据安全,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共同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您应遵守本协议,否则,腾讯有权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有权追究您的相关责任。
1.
定义
1.1
数据:本协议中的数据,包括个人信息、业务数据等一方基于《腾讯广告优量汇开发者协议》及本协议的约定向另一方提供的全部信息与数据。
1.1.1
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1.2
业务数据:是一方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信息、商品信息、广告素材等数据,同时也包括承载业务运行的各种软硬件资源的基础资源数据、运行管理数据和统计分析数据等。
1.2
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
1.3
数据合作:腾讯与您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就数据开展委托处理合作的行为。具体合作方式由双方在《腾讯广告优量汇开发者协议》或本协议中具体约定。
1.4
数据处理:是指对数据进行的任何操作或者一系列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收集、记录、分析、存储、查询、使用、传输、披露、共享、转让、更正、删除、备份、或者销毁等操作。
1.5
数据处理结果:在双方广告合作中,根据您的数据处理委托要求进行数据处理,由此产生的数据信息、聚合报告、分析报告、统计结果等全部信息、数据、资料,统称数据处理结果。
1.6
数据保护法律:指《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以及其他中国境内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保护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等。
2.1
合作数据及合作范围。双方遵照《腾讯广告优量汇开发者协议》或本协议执行。如在数据合作期间,前述约定的内容发生增加、减少等任何变化,双方须另行以书面形式对前述变化进行确认,并遵照双方确认一致的最新数据类型及合作范围执行。对于变化后的数据类型及合作范围,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仍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2.2
本协议适用于双方的广告展示服务:腾讯按照您的指示,为您接入腾讯优量汇平台的媒体展示广告内容,并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法律规定,且获得使用您媒体用户的授权同意后,在您委托处理数据的范围内,处理您接入优量汇的媒体的用户数据。
3.
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及授权范围
3.1
您承诺并保证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必要资质与合法授权,您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行为符合相关数据保护法律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3.1.1
就您向腾讯提供的个人信息,您已获得相关个人的合法授权,或符合相关数据保护法律之规定。
3.1.2
您就本协议下的个人信息合作行为已充分履行了数据保护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个人告知、征得个人同意等。
3.1.3
您就本协议约定的数据合作中所涉及的除个人信息外的其他数据享有合法权利或合法授权,并可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开展合作。
3.1.4
在您提供的除个人信息外的其他数据上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第三人权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权利负担,不受任何许可(无论是否需要支付许可使用费)的约束;或您提供的除个人信息外的其他数据上存在前述限制或权利负担,但已通过书面方式如实、完整地向腾讯披露并获得腾讯书面豁免。
3.2
您在向腾讯提供数据时,应当明确向腾讯告知如下事项:
3.2.1
对于合作的个人信息,应当明确告知腾讯:相关个人信息的来源,合作的个人信息类型,您已获得的个人信息处理的授权同意范围。
3.2.2
对于合作的除个人信息外的其他数据,应当明确告知腾讯合作数据的权属情况、数据类型、使用目的范围限制等。
3.3 腾讯通过SDK在您的媒体中收集个人信息时,您应当保证向您媒体的用户展示《优量汇SDK隐私保护声明》,并获得用户授权同意。腾讯保证根据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仅收集实现广告服务所必要的信息。
4.
数据使用的限制
4.1
双方应当依据《腾讯广告优量汇开发者协议》及本协议、本协议附录约定授权范围等要求开展相应的个人信息及其他数据的处理活动。
4.2
您承诺并保证:
4.2.1
您自身收集的向腾讯提供的个人信息,已获得相关个人的合法授权,且与腾讯合作事项在个人授权您处理的范围内。腾讯有权查看您取得个人授权同意的文本,您应配合提供;
4.2.2
您向腾讯提出的数据处理要求不违反任何数据保护法律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腾讯有权采取拒绝您的数据处理请求、立即终止数据处理行为等措施,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4.2.3
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或《腾讯广告优量汇开发者协议》的约定,仅基于双方约定的广告合作目的处理腾讯反馈的数据处理结果。未经腾讯同意,不得将腾讯反馈的数据处理结果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共享或披露。若腾讯要求,您应在合作结束前删除在合作事项中腾讯反馈的数据处理结果。
4.3
对于腾讯基于完成合作事项向您反馈的个人信息,您承诺并保证:
4.3.1
不得超出本协议合作事项范围进行任何数据处理活动,超出本协议合作事项处理范围的,您应自行取得个人授权同意;
4.3.2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转让、共享或公开披露;
4.3.3
不得传输至中国境外的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
4.3.4
您进行任何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均不得违反本协议以及您与个人的约定,您应当确保您所有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均能够满足有关数据保护法律的要求,并自行对您违反本协议或数据保护法律规定的行为承担责任;
4.3.5
您违反上述事项由此导致的责任与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4
腾讯承诺并保证:
4.3.1
腾讯应严格按照您的要求处理个人信息,仅基于向您提供广告服务的目的处理个人信息。未经您事先书面同意或另行获得相关个人的授权同意,腾讯不得超出本协议或《腾讯广告优量汇开发者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范围进行任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4.3.2
未经您事先书面同意,腾讯不得擅自将本协议下合作事项以及相关数据处理的部分或全部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处理。
4.5
双方进行任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均应当遵循相关合规要求:
4.4.1
权责一致原则:各方应采取技术和其他必要的措施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对个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4.4.2
最小必要原则:只处理满足个人授权同意的目的所需的最少个人信息类型和数量。目的达成后,应及时删除个人信息;
4.4.3
确保安全原则:具备与所面临的安全风险相匹配的安全能力,并采取足够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4.6
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应遵照数据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行告知、获取授权同意等法律义务。
5.
数据的存储与传输
5.1
双方应当采取加密等安全措施进行数据的存储与传输,且采取的安全措施应当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5.2
腾讯向您交付的数据处理结果,您的存储期限应为实现本协议约定的个人授权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超出前述个人信息存储期限后,您应及时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5.3
您接收数据处理结果后,基于存储安全的要求,应当立即对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将可用于恢复识别个人的信息与去标识化后的信息分开存储并加强访问和使用的权限管理。
6.
数据删除
6.1
您有权要求腾讯在本协议合作事项结束时,删除在合作事项中您提供的个人信息。
6.2
对于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以外的数据,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腾讯有权视情况决定保留或删除,且腾讯前述保留或删除的行为均不被视为违约或侵犯您任何权利。
6.3
对于腾讯基于完成合作事项向您反馈的个人信息,您应当在达成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后及时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否则您应自行取得个人信息授权同意,并对自身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自行承担后果。
7.
协助义务
7.1
为完整记录与保存数据合作的情况,腾讯有权要求您就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说明或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您的说明或提供的材料进行记录、保存,您应当予以配合。且您同意腾讯在必要时可将前述数据合作情况的记录向第三方披露(如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披露等)。
7.2
对于本协议涉及的个人信息合作,如您在合作开展前需要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腾讯,双方应对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的具体方案进行协商,腾讯对您的合理要求应予以配合。
7.3
腾讯基于本协议约定的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向您提供的任何信息、材料等均属于腾讯保密信息,您不得出于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之外的任何目的使用前述信息或将前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将前述信息公开披露,且您应对前述信息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的约定。
7.4
任何一方因本协议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收到监管部门的质询、处罚或任何人的索赔等,其应在收到质询、处罚、索赔等通知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5
如因保护数据安全、响应个人合理请求、配合监管部门要求等需要,需双方配合处理的,双方应当互相配合,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并将双方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8.
个人权益
8.1
个人信息处理者。数据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数据保护法律的规定,对各自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身份处理的个人信息分别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并应为个人提供行使其个人权利的途径。
8.2
响应个人的请求
8.2.1
任何一方在收到个人旨在查询、复制、删除其个人信息或行使其他权利的请求时,应在数据保护法规定范围内按照个人的要求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响应个人。
8.2.2
对于在合作事项中涉及的个人信息,腾讯在收到个人旨在查询、复制、删除其个人信息,或行使其他权利的请求时,腾讯应当立即将该需求转达给您。您应在数据保护法规定范围内按照个人的要求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响应个人,并提供其行使个人权利的途径。
8.2.3
必要情况下腾讯向您提供支持和协助,包括根据个人的要求查询、复制、删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告知个人删除数据的相关要求和后果等。
9.
数据安全
9.1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您在与腾讯开展合作前,应当按照数据保护法律相关规定进行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评估内容应当包括:1)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是否合法、正当、必要;2)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3)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并与风险程度相适应。
9.2 管理和技术措施。双方承诺并保证,已根据有关数据保护法律的要求,建立了适当的数据安全能力,落实了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并定期检查、评估上述管理和技术措施的有效性,以防止数据遭受泄露、损毁、丢失或被篡改。上述管理和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9.2.1
确定各部门、岗位和分支机构的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9.2.2
建立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9.2.3
对工作人员及代理人实行权限管理,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实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
9.2.4
妥善保管记录个人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储存措施;
9.2.5
对储存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并采取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
9.2.6
记录对个人信息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信息;
9.2.7
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9.2.8
采取数据保护法律规定的其他维护数据安全能力的必要措施。
9.3 合作过程的安全性。双方应当互相配合,采取安全、加密的措施进行数据合作,确保数据合作过程中不会造成任何的数据泄露、损毁、丢失或篡改。双方应分别对各自提供的数据传输方式的安全性、保密性、有效性负责。
9.4
合作前的数据安全事件。您承诺并保证,在本数据合作前,您不存在任何合作数据泄露、损毁、丢失或被篡改等数据安全事件或其他可能对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如在数据合作后发现前述事件,您自行对该事件的影响及后果等承担责任,无论该项责任是在数据合作之前还是之后被提出。腾讯不对数据合作前发生的数据安全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9.5 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与告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合作数据泄露、损毁、丢失或被篡改等数据安全事件,应立即采取如下各项措施:
9.5.1
根据应急响应预案以及数据保护法律的规定,立即采取一切合理、恰当、有效的补救措施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的出现或扩大,将双方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9.5.2
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数据安全事件发生时起【
24 】小时内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告知另一方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详情,包括: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信息种类、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2)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和个人可以采取的减轻危害的措施等;
9.5.3
按照数据保护法律的规定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个人;
9.5.4
按照数据保护法律的规定将安全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
9.6 若您委托第三方广告监测机构(下称“监测机构”)监测腾讯提供的广告服务,您应当与监测机构签订数据保护协议,以保护甲乙双方合作事项中相关的数据。您应要求监测机构:仅在广告监测目的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且不得将甲乙双方合作事项中任何数据用于监测以外的其他目的,或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转让、共享。监测机构完成广告监测后应删除基于广告监测收集的数据。您应监督监测机构的数据处理活动,若监测机构超出您委托的监测范围处理数据,由您和监测机构承担所有责任,若因此给腾讯造成损失的,您予以赔偿。
10.
审计
甲乙双方应当定期对各自处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双方应当自行对各自的个人信息安全能力、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等负责。
11.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的(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各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1.1
获取数据的行为违反了有关国家数据保护法律的规定;
11.1.2
履行本协议之行为未获得个人或数据主体的授权同意,或超出了其获得的个人或数据主体授权同意的范围;
11.1.3
未能有效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或数据安全能力未满足数据保护法律的要求;
11.1.4
在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通知另一方或未采取相应合理、恰当、有效的补救措施;
11.1.5 数据处理活动违反了数据保护法律要求或违反了本协议的其他约定的。
11.2 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的,另一方(“守约方”)有权采取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1.2.1
要求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予以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
11.2.2
采取或要求违约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口令、回收权限、断开网络连接等)控制或消除个人信息面临的安全风险;
11.2.3
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1.2.4
解除本协议和/或终止双方基于《腾讯广告优量汇开发者协议》的合作关系;
11.2.5
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或解除,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删除、销毁或归还守约方已提供的数据,并提供其已删除、销毁相关数据的证明。
11.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11.4 监测机构或您违反9.6条规定,或违反数据保护法律规定处理数据侵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给腾讯造成损失的,您应当赔偿腾讯的损失。
11.5 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腾讯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您应当协助腾讯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由此导致腾讯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您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数据保护协议》之附录:
一、数据的授权范围
1、您委托优量汇处理数据的授权范围
个人信息类型 |
来源 |
您已获得的个人信息处理的授权同意范围 |
||
使用目的 |
是否涵盖合作事项 |
腾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
||
设备号 |
开发者回传或优量汇收集 |
广告投放 |
是 |
仅基于完成合作事项的范围 |
设备信息(设备制造商、型号、操作系统版本等) |
开发者回传或优量汇收集 |
广告投放 |
是 |
仅基于完成合作事项的范围 |
粗略位置信息(基站等) |
开发者回传或优量汇收集 |
广告投放与监测归因 |
是 |
仅基于完成合作事项的范围 |
媒体信息(媒体应用包名、版本号) |
开发者 |
广告投放与反作弊 |
是 |
2、腾讯回传数据的授权范围
数据类型 |
合作事项 |
您的使用目的范围 |
您是否有权对外提供/转让/共享 |
广告使用数据(广告归因相关的广告曝光、点击等数据) |
广告统计投放结果 |
仅基于完成合作事项的范围 |
否 |